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8〕4号),经教育部备案和审批,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新增备案本科专业83个,新增审批本科专业10个,撤销本科专业6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5个。目前,全省68所普通高校设置的343种本科专业3242个专业点(含12个第二学士学位及长学制专业点)已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现将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目录》公布的本科专业可于2018年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未经教育部备案、批准,或《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高校不得安排招生。各省属本科高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应以《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改革与建设工作,尤其是对新设置的专业,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师资队伍、专业教学资源、实验实训基地等专业办学条件的建设,加强对新设专业的自我检查和评估,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对新设置专业适时组织本科专业专项评估。
本文所附目录不印发纸质版,各校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http://gxjx.e21.cn)网站下载。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