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班级:
按照《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重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法〔2018〕14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非通识选修课程补考后仍不合格的;
2、非通识选修课程考试旷考的(须提交书面申请);
3、非通识选修课程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须提交书面申请);
4、非通识选修课程考试违规的(须提交书面申请);
5、因其他原因重修的。
二、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25日12:00。
2、报名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由系部初审后,交教务部审核。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辅导重修、插班重修、自学重修三种方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
四、注意事项
重修课程均为本学期已开设课程,学生在校期间一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附件2:教务系统申请重修操作指引.doc
教务部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