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1-25浏览次数:65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切实引导广大青年群体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牢记时代责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学生工作部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1-3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参评条件

1.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全体在籍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评选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力力行5个类别,其中社区实践和奋力力行要求申报者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附相关证明材料)。

4.往届自强之星获奖者不可重复参评;

四、评选安排

参评者由各系推选或自主报名形式参加,经系部审核、系部公示、开云(中国)综合评比评审、开云(中国)公示后产生最终结果。

1、2月29日之前,各系推荐候选人(会计系不超过3人,其他各系不超过2人),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及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外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推荐证明(盖章扫描件)。相关电子版材料及盖章扫描件以“学校+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打包。

234日前,开云(中国)将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展示等方式开展评选。

338日前完成“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公示。

4、“自强之星”获奖学生事迹(成果)展示时间及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

奖项

人数

奖学金金额(每人)

自强之星标兵

2

 2000

自强之星

3

 1000

自强之星提名

5

 500

附件1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