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财科教〔2017〕21号、 教财厅〔2016〕6号文件精神,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截止11月16日,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各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和资格审查,共初评出21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侯选对象和1561名国家助学金侯选对象。现向全校公示名单,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于11月22日17:00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电话:027-81973901、81977033、81977082 邮箱:175951100@qq.com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