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报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经学生报名,系部初评,候选人展示、学工部复核评定,拟推荐会计18402班高龙彬、市经18401班龚圆媛2位同学参与2020年度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13日——9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学生工作部(孙老师,电话:81977082 邮箱:175951100@qq.com)、院纪检委员(张老师,电话:81973901)或派驻纪检员(王老师,电话:81977033)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