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十一”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41



各系

 2018年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省综治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鄂校周边【20181号)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从即日起各系在全校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节前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情况:

1)开展学生节期外出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2)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学生“校园贷”危害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贷对学生的侵害;

4)开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防止学生上当受骗;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与摸排,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节期活动跟踪;

6)开展防治艾滋病,远离毒品健康教育,提高防艾防毒健康知识素养。

2、学生宿舍安全及内务卫生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使用和存放大功率电器现象。包括:热得快、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等违规电器;

2是否存在使用和存放各类明火器具。包括:酒精炉、煤气炉、蜡烛等;

3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是否存在宿舍内吸烟现象;

4是否存在使用和存放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现象;

5是有否私自拉电线、乱接插座、电插座放在床铺上、电线裸露、电器不绝缘等现象。

6是否存在违反公寓管理其他要求的现象,如酗酒、赌博等

7是否存在私自在外租房住宿、晚归不归情况

8假期学生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9宿舍卫生整洁情况是否饲养宠物是否存在虫蚁鼠患等卫生问题。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以各系自查为主,各系负责人应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学生寝室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

2、各系于928日(星期16:00前将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开云(中国)安全稳定。

2、各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要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4、各系在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假期发生安全事故。

5、各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假期的安全值班工作。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