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9-21浏览次数:122

各系: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我院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各系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的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含201712月份退役)、参加普通高考正常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

三、申请金额

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四、要求

1.各系积极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附件1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其中,“本人签字”栏必须手填;表格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另外,首次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或之前未提供过资助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的申请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证明格式参考附件2,证明格式仅供参考,如学生已开具,不需另外为此格式再次开具)附件2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doc

2.首次申请的学生必须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3.9月28日前,申请学生将《申请表》、自主就业证明和退伍证复印件交至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2018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