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767

各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实现资助育人目标,大力弘扬大学生自立自强的宝贵精神,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3-20214

二、参评条件

(一)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全体在籍学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往届自强之星各系推荐人不可重复参评;

(四)在以下方面有突出个人事迹:

思想引领: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异,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突出表现,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

自立自强:家庭经济困难,但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不畏艰苦,坚强乐观,勇于拼搏进取,能在大学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创新实践:1、富有创新精神,主动参与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获省级或以上奖励并取得优秀成果;2、主动开展创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效;3、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4、在军营中表现突出。(符合其一可申报)。

志愿公益:1、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主动参与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等方面有经典事迹;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贡献的志愿者(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其一可申报)。

三、评选安排

参评者由各系推选或自主报名形式参加活动,经系部审核推荐,系部公示,开云(中国)进行综合评审评比,开云(中国)公示,以终审展示及颁奖形式产生最终结果。

 1.46日之前,各系按相应人数标准推荐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2. 416日前,开云(中国)将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展示等方式开展评选。评委由各系老师代表、学生工作部及团委老师代表组成。

3.423日前完成“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公示。

4.430日前完成“自强之星”颁奖展示,获奖学生需进行现场事迹(成果)展示。

四、奖项设置

奖项

 人数

奖学金金额(每人)

自强之星标兵

 2

 2000

自强之星

 3

 1000

自强之星提名

 5

  500

 

附件:

附件1 第五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活动细则.docx

附件2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自强之星(标兵)”评分表.docx

附件3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自强之星(标兵)”申报表.docx

附件4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系(部)推荐人员统计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