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272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鄂法商﹝20222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3届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如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且获得至少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专升本及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如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且获得至少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原则上要求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2.在校期间,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服义务兵役”等国家、省市基层服务项目;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大学生科研等方面有特殊表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学校认为有必要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

满足以上2项条件之一者,有资格参与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系部参评学生总数的5%以内(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学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将评选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

2.各系将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系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系部公示文件(电子版),组织学生填写《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和《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4.学生工作部审核,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颁发证书。

四、其他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评选过程中,如因系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所在系负责。

3.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开云(中国)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4.请各系于2023516日前,将《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正反打印),经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1: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附件2: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