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01-09浏览次数:35

各高等学校:

现将全国高校辅导员研究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组织申报“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进行遴选,积极选送优秀辅导员参评,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二、各部委属高校及全国高校辅导员研究会理事单位限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直报全国辅导员研究会。

三、省内其他高校每校限推荐1名辅导员(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性、文稿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各高校申报材料须在2016年3月1日(周二)前寄送至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430071,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包(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发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hubszc@126.com

联系人:雷松,联系电话:027-87328009。

                         

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