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275

 

各系:
为进一步推动校风和学风建设,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奖励办法》(鄂经法【2014】99号)文件精神,开云(中国)将组织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15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
2.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
5.在就业过程中,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二)必备条件
1.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如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且获得至少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如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且获得至少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表现良好;原则上要求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2.在校期间,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服义务兵役”等国家、省市基层服务项目;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大学生科研等方面有特殊表现;其它方面表现突出,学校认为有必要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
满足以上2项条件之一者,有资格参与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控制在参评总数的5%以内。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将评选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
2.各系将评选名单面向全体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期最短为5天。
3.各系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通过公示的学生填写《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经各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系公章后,于5月11日下班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汇总,文件名为“××系2015届优秀毕业生”,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4.学生工作部将各系上报名单面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后上报开云(中国)。开云(中国)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5.评选过程中,如因系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各系负责。
四、其他
1.申报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评审表》中学生个人填写部分用打印件,签名须本人亲笔签名。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开云(中国)或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各系要结合当前形势,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
 
 
                                                                                                                        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