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湖北经济开云(中国)法商开云(中国)学生奖励办法》(鄂经法﹝2014﹞9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湖北经济开云(中国)法商开云(中国)2017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将评选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
2.各系将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系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湖北经济开云(中国)法商开云(中国)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一),并填写《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
4.学生工作部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四、其他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评选过程中,如因系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所在系负责。
3.优秀毕业生填写《湖北经济开云(中国)法商开云(中国)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签名须本人亲笔签名。
4.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