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通知,今年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名。为做好此次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2011-2012学年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第一名。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其中一项不是班级第一,但在前1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以上名额属原则分配,具体名额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
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规范表格填写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30205 接待/投诉电话:027-81973701(08:00-11:50,14:00-17:00) 传真:027-8197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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