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奖助学金管理 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资助政策行骗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2-11-09浏览次数:59

各高等学校:

今年暑假新生入学前,我省黄冈地区有部分大学新生及家长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有人自称省内某高校老师,联合学生所在高中毕业班班主任对学生表示,其在全国各省高校都有关系、有熟人,只要向他们交纳一定数量的“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并按照他们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就可以保证该生在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但要求学生及家长保密,不得对外提起此事,此行为涉嫌诈骗。

根据举报线索,我们在黄冈地区高中毕业班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核实,虽未发现有学生上当受骗,但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在个别县、市、区确实存在,并核实此人2009年也曾在黄冈地区采取过类似欺骗手段,从行骗人提供的学生及家长所谓“感谢信”上,行骗人确实骗了学生或家长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咨询费”。此举严重扰乱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正常秩序,容易导致学生及家长受骗,涉嫌诈骗犯罪,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为避免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正常实施,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奖助学金评审、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资助政策行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骗局实质,加强资助政策宣传

1、清醒认识骗局实质。社会不法分子利用奖助学金收取“手续费、“咨询费行骗的行为,主要是针对大学新生对资助政策不熟悉、对奖助学金评审程序不清楚,并利用了大学新生对原高中老师的信任,声称由行骗人出面在大学里能得到“特别关照”,行骗者要求学生按照他们编造的家庭情况填写有关申请表格,经过申请,如学生在大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行骗者认为是他们通过“找关系、打招呼”获得,要求提取“手续费”、“咨询费”;如没有获得资助,行骗者会认为学生没有按照他们要求申请,他们也不用负责任。因害怕骗局被揭穿,称此行为是“暗箱操作”,要求学生及家长保密、不得对任何人提起,愚弄学生及家长。

各高校对此行骗行为要有清醒的认识,高度重视,它既扰乱了学校资助工作正常秩序,使一些该资助的学生得不到资助,不该资助的学生获得资助,也不利于对学生的培养,如学生按照行骗者要求去编造一些不属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去申请奖助学金资助,既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涉嫌诈骗还会影响学校稳定。

2、加强政策宣传。各高校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重点宣传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和评审程序,并在学校网站上常年对学生发布《郑重声明》(见附件1),讲清政策。目前,国家资助政策力度比较大,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按正常程序申请,经过评审后会正常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不用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缴纳“手续费”、“咨询费”。家庭经济情况不困难的学生,通过编造申请材料、“找关系、打招呼”,缴纳“手续费”、咨询费”也不能获得资助,而且参与学生及老师还要受到学校校纪校规处理,涉及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加强奖助学金评定

    1、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以实事为依据,要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费生活费来源、日常消费等情况,不得仅仅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填写内容来认定。同时,年级(或专业)认定小组、院(系)认定小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开展认定,确保认定工作公开、透明。

2、加强奖助学金评审。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的评审应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