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活动月检查通知(三)

发稿时间:2011-12-01浏览次数:194

各系:
为消除学生住寝安全隐患,整顿宿舍管理秩序,根据学校要求,各系在11月30日前针对学生住寝情况和寝室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清查学生寝室内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校外住宿,晚归、不归和寝室内经商等违规行为。
辅导员要利用本周日晚点评、班会等形式进行宣教,务必使每位学生明白安全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自觉弃用大功率电器等危险违禁物品,减少身边的安全隐患;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学生住寝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及时发现、上报并纠正学生校外住宿行为。
各系务必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绝不能搞“一阵风”或“走形式”。检查必须覆盖所有学生和寝室,对查获的大功率电器必须坚决没收暂扣,对宿舍内经营性行为必须坚决取缔,对相关责任人必须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者,要根据开云(中国)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要以检查为契机,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始终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检查工作完成后,各系最迟于11月30日上午将检查结果报学工部(综合办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上交查扣的大功率电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