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 “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2-02-27浏览次数:120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生工作部决定自2月27日至3月31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学生群体安全稳定是我院学生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开展一切教育工作的前提,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系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忠实履行教育工作者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突出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各项活动
    各系要继续做好重点学生教育转化和“两查”(校外租房和校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跟进整改工作;要继续利用班(团)会、晚点评开展法制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学生教育案例汇编》《安全警示录》相关案例内容。
    各系要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文艺活动、班(团)组织活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多发安全事故的系,要认真分析事故成因和工作难点,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达到吸引、教育学生的目的,使安全知识真正为广大师生所掌握。
活动期间,各系要反复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内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寝室内用电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寝室内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等行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屡经教育拒不改正者,要严肃处理。
    三、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并反馈工作成果
    各系要把“安全教育活动月”作为2012年常规管理工作抓紧抓好。要根据实际,制定详尽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月28日前反馈至学工部。在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同时,还要根据要求及时做好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并形成总结。对于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优秀事迹,要通过学校网站、《法商时代》杂志等媒体进行及时深入的报道,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表1:学生工作部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计划安排
附表2:活动数据统计报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