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生寝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140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寝室安全,学生工作部经过研究决定,就近期学生寝室出现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和明火现象有所抬头现象、学生在寝室吸烟屡禁不止的现象、熄灯后学生翻爬院墙进出公寓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现就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时间

20171120日至124日:系内自查阶段;

2017124日至1211日:学校检查阶段;

20171211日至1220日:整改巩固阶段。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学生寝室内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违章电器(热得快、电炒锅、电磁炉、变压器等)或其他电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寝室内以及寝室之间私拉电源、电线,电线混接、插线板负荷过大等情况;

3、学生寝室内使用明火现象,包括使用酒精炉、点蜡烛等安全隐患;

4、学生在寝室内吸烟情况;

5、学生在熄灯后通过翻爬院墙进出学生公寓情况;

6、学生校外住宿情况;

7、学生寝室卫生脏、乱、差情况。

三、专项整治主要形式

1、各系要深入学生寝室,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将系自查和学校组织统一的检查相结合;

2、各系要结合此次排查情况,召开全系学生党员会议、学生干部会议、寝室长会议、信息员会议等,深入宣传冬季防火等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各系要成立以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学生公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查队伍,通过他们走访学生寝室,及时发现并汇报问题,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4、各系要点面结合,既要将寝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中的重点人员摸排到位,提醒到位,并签订承诺书,又要将学生寝室安全防范的知识全覆盖到所有学生。

5、各系要组织《和校园不文明现象说NO!》的专题班会,重点对于专项整治内容予以教育,实现全员知晓并参与的局面。

6、学工部要组织专人专班深入寝室对于专项整治内容予以抽查。

四、专项整治具体要求

1、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学生寝室安全。

2、各辅导员要增强责任感,要求各系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履行职责。

3、在系在自查的基础上,学工部将组织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寝室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在专项整治时间段内,对于学生在寝室中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学工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系要把学生寝室安全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违纪情况要定期汇总、公布,及时处理,留下管理痕迹;要严格落实学生寝室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24日下午500前各系将此次学生寝室专项整治自查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交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