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修订)》(鄂法商[2021]63号)文件要求,各系认真开展了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经各班级评选,系(部)审核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最终拟定对以下“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予以表彰。
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果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同学、老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天内(10月31日—11月2日)向学生工作部(郝老师,电话:81977032)、院纪检委员(张老师,电话:81973901)或派驻纪检员(王老师,电话:81977033)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