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法学函〔2017〕4号
各系: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7】1号)及《湖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5.12”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减电发【2017】1号)精神,为做好我院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系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工作小组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特别重大。各院系要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灾减灾领导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二、创新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
学校是防灾减灾教育的主阵地,有效的防灾减灾教育,是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与技能的重要途径。各系要突出防灾救灾工作的新思路,坚持常态减灾。要求各系以“防灾减灾日”等节点为契机,利用5月14日晚点名深入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并通过家校互动平台和新媒体平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提醒学生家长配合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三、突出重点,深入学生宿舍进行防灾减灾风险排查
要求各系防灾减灾领导工作小组在5月17日组织一次全面的寝室安全隐患大检查,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好记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动员全体学生信息员在校园内寻找校园安全隐患,做好风险排查。
四、塔建平台,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各系防灾减灾领导工作小组结合本系学生情况特点,进一步完善各类救灾应急预案,根据各系实际情况,积极搭建平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生参与度,促进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系要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的各项活动,并与5月1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