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同时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培训的实效性和有序性,按照《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32号)规定,现就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培训计划
报送范围为经各系部同意的2024年拟进行课程进修、实践锻炼、国内访问学者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等人员的各类进修培训计划。其中,教师挂职锻炼单位原则上应是校企合作单位。计划进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二、教师进修培训申请程序
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所在系部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统一报学院审批。通过审批的项目或人员将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各系部,然后由各系部按计划组织实施。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系部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对于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给予资助。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32号)规定及相关协议执行。
三、报送要求
1.各系部应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建设规划,结合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教师发展的需要,合理制定本单位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切实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教师进修培训的覆盖面。
2.教师进修培训期间需填写《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周志》,结束后需填写《教师进修培训鉴定表》,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各系部于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人力资源部4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孙老师。
附件: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