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完善“本科教学工程”体系,着力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建设质量保障体系,激活优质高教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拓教育服务领域,加快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特色发展。紧密结合湖北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实际,加快培养应用型人才;密切与行业和产业的联系,加快培养紧缺型人才;着眼于构建学科专业新优势,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人才培养工作与产业、企业、行业发展的适应性,推动高校在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积极发扬优势,彰显办学特色。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紧密围绕创新培养模式、改革体制机制、优化结构布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坚持整体推进,引导高等学校把资源配置和工作着力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坚持重点突破,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充分发挥教学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领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
(三)综合集成,创新驱动。结合湖北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创新、开放和共享的人才培养体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创新要素集聚,优化整合“十一五”“质量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项目成果,加强改革项目的集成与创新,着力加大教学投入,提升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
三、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使我省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结构明显改善,质量显著提升,特色更加鲜明,服务不断增强,为率先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人才培养和专业结构更加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合更加紧密。打造一批引领服务于湖北产业优化、转型升级的重点专业,形成一批具有彰显办学特色、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示范性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
——优质课程资源更加丰富。引导高校加强优质课程资源、教材建设,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满足高校教学和社会人员终身学习需求,形成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更加丰富,共享程度广泛深入,效益显著提高的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体系。
——实践创新能力更加强化。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大学生实践创新平台。整合各类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资源,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技能竞赛活动,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教师教学能力更加突出。建设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健
——共建共享机制更具活力。统筹高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探索多样化的高校联合办学机制,促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联动共享。进一步完善文献资源体系和网上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完善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公共平台。
——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在国家教学质量标准指导下,探索建立我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健全多层次、常态化的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和保障制度,构建具有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