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3日上午9点,会计系教工第二、三党支部在法商楼220会议室召开4月份主题党日会议,会计系党总支书记黄雯为老师们上党课。
首先,黄书记就《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黄书记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接着,黄书记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要求,《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接着,黄书记重点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办法,强调了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最后,黄书记强调,希望老师们认真对待工作,认真对待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真正落实“首先看态度、关键看行动、最终看效果”的工作要求,整体推进系部工作。
(编辑 胡远景 审核 黄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