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16-12-22浏览次数:779

各系(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17-20周举行。其中,分散考试共408场次,主要安排在第17-18周举行,集中考试共773场次,安排在201713 -11日举行。为了加强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巡视组

(一)巡视组成员

组  长:杨正才  张治武

副组长:王全意  刘  冶  王立俊  王新军  谢建新

成  员:汪  韵  陶金永  黄  雯  朱  卉  黄琪琪

赵宏亮  张耀东  张雄涛  曹  青  建武  费关勇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报到。

2、巡视人员应严格按照开云(中国)对巡视的相关要求,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状况进行认真巡查。

3、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应返回考场办公室向考务人员反馈考场情况。

(三)巡视安排

1、分散考试巡视安排如下表:

巡视时间

巡视院领导

巡视人员

12273-8

杨正才

汪  韵  陶金永

1228日上午

张治武

黄  雯  赵宏亮

1228日下午

刘  冶

费关勇  张耀东

12293-8

王全意

朱  卉  黄琪琪

12303-6

王立俊

张雄涛  曹  青

2、集中考试巡视安排如下表:

巡视时间

巡视院领导

巡视人员

13

杨正才

汪  韵  陶金永  黄琪琪

14

张治武

黄  雯  朱  卉  张雄涛

15

王全意

黄  雯  赵宏亮  张耀东

16

刘  冶

朱  卉  张雄涛  曹  青

19

王立俊

陶金永  张耀东  建武

110

谢建新

曹  青  赵宏亮  费关勇

111日上午

王新军

汪  韵  黄琪琪  建武

二、考务组

(一)考场办公室

考务组工作地点设在考场办公室,分散考试考场办公室为综合楼305室,集中考试考场办公室为J4-112教室。

(二)考务组成员

考务工作负责人:汪  韵

考务工作人员:胡  琼  李  芸  漆正武  汪  芳

张杨晶  余亚萍  韩  峰

(三)考务组职责

1、负责培训监考人员。

2、考务组成员须于开考前40分钟拖运考试试卷至考场办公室并负责考场试卷的分发与回收,考场突发事件和违纪事件的处理。

3、分散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见教务部网站通知,集中考试具体考场安排于考试前15分钟在教学楼大厅公布。

4、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将考试试卷拖运至指定地点。

5、联系任课老师领取已考试卷、按要求回收已改试卷及相关材料、处理考场记录情况及其他事宜。

(四)考务人员安排

1、考场考务工作安排:

考试时间

上午考务人员安排

下午考务人员安排

分散考试

韩  峰

韩  峰

13

张杨晶  漆正武  韩  峰

余亚萍  漆正武  韩  峰

14

余亚萍  漆正武  韩  峰

汪  芳  漆正武  韩  峰

15

李  芸  漆正武  韩  峰

胡  琼  漆正武  韩  峰

16

李  芸  漆正武  韩  峰

张杨晶  漆正武  韩  峰

19

李  芸  漆正武  韩  峰

胡  琼  漆正武  韩  峰

110

汪  芳  漆正武  韩  峰

李  芸  漆正武  韩  峰

111

汪  芳  漆正武  韩  峰

胡  琼  漆正武  韩  峰

2、其他考务工作安排:

值班人员:余亚萍

值班地点:法商综合楼305

三、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维护考场纪律,关心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未经请假不到岗者或不履行调换手续随意调换监考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人员须于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关闭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组织考生按规定就坐,并按考场规则清场,宣讲考场纪律;开考铃响,开始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滞后发卷。

4、开考30分钟内,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考试证件,并将无证考生清出考场,将未到人数和姓名记载在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上。

5、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一前一后监视全考场。在考场内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吸烟、阅读书报杂志、批改作业或相互交谈。不回答考生涉及到试卷内容、题意等方面的提问,不准随意离开考场。

6、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有作弊行为的,应当场宣布该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由一名监考人员将作弊考生及其试卷、证据送交考场办公室处理,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做出详细记载。

7、监考人员有权制止与本次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8、准确掌握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延考试时间。结束铃响,立即收回试题册、答题纸及草稿纸,答题册必须按学号顺序排列,并清点数目,逐项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如有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向考务组详细汇报考场情况。

9、监考人员监考安排单独下发至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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