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加强教育重大政策的前瞻性与储备性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经研究,启动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及要求
1.本年度计划立项重大招标课题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6万元,课题研究应在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
2.招标课题名称和内容见附件1。申请者可选择其中之一题申报,课题名称不得更改。
3.课题论证要坚持决策应用导向,准确把握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政策建议应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鄂教科规[2015]2号)执行,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党政机关。
2.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投标课题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持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者同级别社科课题。
3.申请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保证研究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研究成果的质量。
4.申请者应按要求到专家评标现场进行答辩,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答辩的视为弃权。
三、实施与管理
1.本次重大课题招标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招标课题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标、会议复审(含答辩)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公示后,由省教科规划办立项,并与中标者签订课题研究目标协议书。
3.重大招标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撤项,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4.主持人应在课题完成后及时提交结项申请,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鉴定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以及不超过5000字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
四、申报办法
申请者要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7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直接送达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海燕 电话:027-87325759
地址:武昌水果湖青年路56号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大招标课题名称及内容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16年度重大招标课题名称及内容
一、教育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着眼于“十三五”时期湖北“率先、进位、升级、奠基”四大目标,分析我省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探讨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机理、目标、重点与路径,提出将我省教育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具体对策。
二、科技园建设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
分析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现状,借鉴国内外依托大学科技园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经验,提出促进大学科技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有效途径和方法。梳理国内外产业创新链引领高校创新创业链的成功经验,分析我省产业创新链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着眼提升我省高校服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能力,提出我省产业创新链与高校创新创业链有效对接的途径和方法。
三、家庭教育研究
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家庭教育因素分析和国内外家庭教育理论和实际的比较研究,从家庭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入手,重新认识家庭教育的地位、价值和内容,进一步研究家庭教育的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探讨家庭教育体系重构的核心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家庭教育系统的意见和建议。
四、以产教融合为核心的湖北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紧紧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总体要求,分析国内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在深入分析湖北省中职、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客观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机制与路径,提出促进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的对策举措。
五、湖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研究
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营造我省良好的基础教育育人环境,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具应用、评价数据分析系统等内容的《湖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搭建系列监测评价平台。通过实施监测分析研究,全面掌握湖北基础教育质量状况,准确诊断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为教学改进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