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我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已于2015年11月展开,为进一步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届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2016年4月30日前,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定稿交毕业论文指导教师。(2)2016年5月20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各教研室负责汇总论文题目、成绩、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
(3)2016年6月10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并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及成绩电子版交教务部存档。
二、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均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确定等级制,同一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70%。
三、专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建档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定稿(含封面)(1份);
(2)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1份);以上材料需装订。学生、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及系主任应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不得遗漏。
3、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档案之一,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表格必须以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或与原文件相符的打印或印刷件存档,其中印章和签名必须是原件。
教务部
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