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资讯(三)]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将有6方面调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16浏览次数:6563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周逸梅)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部署通知。与2007年相比,2008年研究生招生有6个方面的明显调整:
      农学门类初试科目调整
        ――2008年将在巩固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改革成果基础上,做好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的调整工作。对农学门类调整后的4门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的数学、化学,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的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实行联合命 题。

      分区调整7个省有变化
       ――从2008年起对初试分数线分区进行适当调整: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等 10省(区)。与去年相比,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七省从一区调整到二区,二区的分数线一般比一区低5分左右,将有更多的考生可以选 择这七省的高校。

      第二区在职考生不享照顾
      ――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如报考地处一、二区的招生单位,按三区分数线予以照顾;目前在二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不享受二区分数线的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调整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提前出场禁超30分钟
      ――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中,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规范“少数民族人才计划”
      ――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再接收未报考该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