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毕业生: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将2009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补考(以下简称清考)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考对象:
1、2009届毕业生历次考试不及格者。
2、凡因以前有不及格课程未参加补考、无故缺考、考试舞弊的学生,须写出书面检查及清考申请(清考申请表.doc),经系复查,教务部审定后,方可参加考试。教务部集中办理时间:5月4日。
二、清考组织:教务部于4月27日公布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学生所在系部通知学生本人按时办理清考的有关手续。
三、考试时间:清考时间拟定在5月6日至8日。参加清考的学生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本次清考为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的一次补考机会,请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每个不及格学生。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