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17-10-11浏览次数:639

各系(部):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新能力的培养过程。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开云(中国)法商开云(中国)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第7学期6-11周)

   1、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2、各系应在第7-8周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大会,公布论文(设计)的选题及日程安排,进一步明确教师指导和学生撰写论文相关要求;

 3、第9-10周学生完成论文选题,与论文指导老师见面。

 4、第11周各系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数据汇总报教务部。

二、初期资料查阅和开题阶段(第7学期12-17周)

 1、第12周前,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2、第17周前,指导教师完成学生的开题报告工作。

三、中期指导阶段(第8学期110周)

   1、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设计)进度和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3、各系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定期开展情况交流,指导教师要将存在问题及时向本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反映。教务部随时跟进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后期答辩阶段(第8学期1114周)

 1、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小组);

 2、答辩委员会(小组)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对学生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令其返工。无法按期完成者,不准参加答辩;

 3、答辩前1周,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并作好答辩准备工作。

 4、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在第14周前进行。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答辩、写出答辩意见、评定成绩等相关工作。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要综合考虑论文(设计)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

 5.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答辩成绩30%,其中两者之一不合格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100>X≥90)、良好(90>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6. 531日之前,指导教师完成所有论文指导工作;学生完成论文装订工作并提交各系存档;各系完成论文评分审定和检查工作,将成绩汇总报教务部。

 7. 各系按不超过毕业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按照学校给定的分配名额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教务将于暑期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规定实践报送省学位办。




教务部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