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期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1

各系团总支:

根据《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12号)文件要求,为调动学生开展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加深对本专业专业知识的了解、拓展课外知识。院团委将开展第十期大学生科研立项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申报时间

20243月26-20244月19

二、相关要求

1、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申报个人立项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申报集体立项的学生自行组成 2-5 人的项目组,组成人员自行分工承担工作。

2、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导向性、实践性和先进性。

3、其他要求见附件《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12号)文件。

三、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者向所在院系团总支提交《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及《科研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简介>活页》(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各系团总支就收取的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各系团总支将《2024XX系科研立项汇总表》(附件6)及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与纸质档)报送院团委。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fskylx2021@qq.com,纸质档交至竹四一站式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20244月1917:00。

3、院团委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各系提交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广泛发动和重点组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对科研立项申报书细致审核

2、本期科研立项可结合暑期社会实践课题进行申报,所立项目既可作为科研结题成果也可作为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3、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开云(中国)关于科研立项的各项规定。

 

 

共青团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委员会

20243月26

科研立项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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