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鄂法商团字【2022】2号)要求,经个人申请,系部初评,院团委复评及答辩,最终评选出鲁俊华等15名学生,拟授予2021年“五四红旗标兵”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院团委反馈。
联系电话:027-81290919
2022年4月12日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鄂法商团字【2022】2号)要求,经个人申请,系部初评,院团委复评及答辩,最终评选出鲁俊华等15名学生,拟授予2021年“五四红旗标兵”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院团委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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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