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近期对院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心委”)“推优”工作进行审查,发现其存在以下问题:
一、院心委在酝酿“推优”候选人程序上不符合要求。院心委此次“推优”前准备大会非支委也参加了酝酿。“推优”文件中第三章“推优”工作程序的第十三条中明确说明了在“推优”大会前的酝酿候选人会议是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参与酝酿的。
二、院心委召开“推优”大会的人数不符合要求。院心委此次应到80人,实到43人,不符合要求。“推优”文件中第三章“推优”工作程序中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推优”大会的与会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总人数的2/3。
三、院心委召开“推优”大会时投票数据不真实。根据其所提交的《推优”汇总表》看出,实到团员人数为43人,但候选人中蒋XX的投票结果为49票,其所得票数大于实到团员人数,不符合“推优”文件中第三章“推优”工作程序第十一条与第四章“推优”工作要求中第二十四条。
综上所述,院心委本次“推优”工作未严格遵循“推优”文件中第三章关于“推优”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则。经院团委研究决定,院心委2020年5月“推优”结果无效,特此通报。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