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班级:
按照《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重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法〔2018〕14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非通识选修课程补考后仍不合格的;
2、非通识选修课程考试旷考的(须提交书面申请);
3、非通识选修课程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须提交书面申请);
4、非通识选修课程考试违规的(须提交书面申请);
5、因其他原因重修的。
二、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24日。
2、报名方式:学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由系部汇总后(附件2),由教务部审核。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辅导重修、插班重修、自学重修三种方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
四、注意事项
1、重修课程均为本学期已开设课程,学生在校期间一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超额报名按序号保留前两位),毕业年级学生重修门次不限。
2、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重修全部不及格课程,非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重修春季学期不及格课程。
附件1:课程重修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2:课程重修汇总表(样表).xlsx
教务部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