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毕业生: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将2014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补考(以下简称清考)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考对象:
1、2014届毕业生中历次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2、2014届毕业生中历次考试中旷考、考试舞弊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清考时间拟定在5月5日至7日。参加清考的学生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本次清考为2014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的一次补考机会,请各院系毕业班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个需要清考的学生。
教务部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