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7浏览次数:5258

各相关系:

  为确保我院2012届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建档材料及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各系在2012512--20日期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均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确定等级制,同一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70%。所有成绩在61之前报各系教学秘书处,报成绩的同时请核对学生选题是否有变更,若有变,请更正最后的选题。

二、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建档材料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建档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记录表(2份);

3、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初稿、二稿及定稿);

学生、指导教师和答辩记录员、答辩小组长及答辩委员会主任都应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不得遗漏。

(二)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建档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定稿(含封面);

2、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以上材料各1份,装订成册。学生、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及系主任应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不得遗漏。

(三)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档案之一,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表格必须以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或与原文件相符的打印或印刷件存档,其中印章和签名必须是原件。

(四)所有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建档材料由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在确保各项材料的填写规范、完整无误之后(尤其是要保证所有涉及到需要答辩小组长、答辩委员会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填写意见及签字处均已完成),请于622之前交各系教学秘书处。

     三、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与材料报送

  (一)评选、推荐范围

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撰写的论文,被各系评定成绩为“优秀”的可作为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参加评选(涉及国家机密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指导教师应利用学生在校之际,指导学生按照评审、答辩小组意见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