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07年秋季补考将于8月29日-31日举行。为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考试工作组织机构 (一) 巡视组 易作焕 曾海燕 刘 冶 王厚生 黄 华 谢建新 洪 珍 (二) 考务组 凡 荣 汪 韵 汪 芳 漆正武 胡 琼 曾天宝 韩 峰 二、考务安排 (一) 考务组 负责试卷的分发与回收;考场突发事件和违纪事件的处理;监考人员的培训。 考务组须于开考前30分钟在考场办公室(J2-109)发放试卷,并在开考前15分钟在各教学楼大厅内公布具体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点、回收试卷和答题册。 (二) 巡视组 巡视员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达教学楼值班室。巡视期间,对监考教师和学生的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应及时处理,并保留证据,做好记录,要求违纪当事人签字,然后报考务组。 (三) 监考老师职责 1、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维护考场纪律,关心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未经请假不到岗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人员在开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关闭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组织考生按规定就坐,并按考场规则清场,宣讲《考场规则》;开考铃响,开始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滞后发卷。 4、开考30分钟内,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考试证件,并将无证考生清出考场,并要求参加考试的学生签到,将未到人数和姓名记载在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上。 5、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一前一后监视全考场。在考场内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吸烟、阅读书报杂志、批改作业或相互交谈。不回答考生涉及到试卷内容、题意等方面的提问,不准随意离开考场。 6、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有作弊行为的,应当场宣布该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由一名监考人员将作弊考生及其试卷、证据送交考场办公室处理,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做出详细记载。 7、监考人员有权制止与本次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8、准确掌握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延考试时间。结束铃响,立即收回试题册、答题纸及草稿纸,答题册必需清点数目,逐项填写考场记录,如有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向巡视组详细汇报考场情况。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教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