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鄂教科规【2014】01号文件精神,现将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选题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选题,重点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2、课题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负责人已承担有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一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4、课题申报所需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点击附件下载,《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报教务部胡琼收;电子版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
5、教务部将对各课题组织初审,通过初审的每项课题收申报评审费200元,由教务部代收后交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6、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
教务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