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有关毕业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0届未获得毕业证书离校的毕业生参加本次集中考试,成绩合格后,符合其他发放条件的,发放毕业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组织流程:
(一)学生在11月19日前与原辅导员联系报名,弄清本人不及格课程;
(二)11月19日各系以系为单位向教务部递交学生名单;
(三)11月23日公布具体考场安排;
(四)11月29日组织考试;
(五)12月13日前完成阅卷、成绩登录;
(六)12月17日前完成毕业证发放,过期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此项工作事关毕业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系须高度重视,务必向有关毕业生将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学生本人,讲明利害,共同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