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个“宣教月”知识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凡荣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457

根据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宣教月”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鄂办发电[2019]18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组织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

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含教工支部、学生支部)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测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内容。

三、测试方式及步骤

方式一:下载省纪委监委网站及客户端进入“楚韵清风”学习平台。下载步骤:扫省纪委监委APP二维码(如下图)→安装进入纪委监委网站客户端→进入宣教月知识测试页面→注册用户(去年已注册的直接登录)→填写机构代码(去年已注册的不用再填,新注册用户必须填,机构代码附后)→填写完成后即可开始答题→答题完毕必须按“提交试卷”→计分、完成。

方式二:在电脑上打开网页,按步骤登录测试,具体链接如下:https://act.hbtv.com.cn/app/edu2019/home。进入测试页面后,与手机APP测试步骤相同。

方式三进入“学习强国”平台网站(电脑端)湖北频道链接:https://hb.xuexi.cn/,拉到底部进入测试页面,测试步骤同方式一、二。

附机构代码:420022013019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协助党委办公室组织好本次知识测试,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知识测试活动顺利进行。

2、增强学习实效。要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自觉加强学习,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严肃政治生活,加强全面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坚持以考促学。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测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党纪法规的深入学习贯彻,确保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

4、请在61日前完成答题,各部门请将测试情况电子档(含姓名、部门、分数)发党委办公室易仁杰处。

  

  

党委办公室

201952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