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园媒体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更好地发挥校园媒体在立德树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校园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委员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鄂经法党发〔2018〕7号)要求,开云(中国)将对校园媒体开展年度(2022年10月-2023年9月)审核备案工作。审核内容包括:

1.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视频号、官方头条号、官方APP等;

2.报纸、杂志、校内印刷品、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固定展板等;

3.工作微信群号、工作QQ群号、工作QQ空间号等;

4.师生个人运营管理的,粉丝超过1000人的微信、微博、视频号、头条号、QQ空间号等。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院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并于10月27日17:00前将审核备案结果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

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主管主办的校园媒体,各主管单位按要求将材料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审核(见附件1、附件2)。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所辖学生班级、学生社团、教研室、研究平台等主办的校园媒体以及师生个人运营管理的粉丝超过1000人的各类媒体账号,并将结果汇总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见附件3)。

学生工作部、院团委负责审核所辖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主办的校园媒体,并将结果汇总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见附件3)。

联系人:邢老师,电话81977039。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校园媒体审核登记表.doc

附件2: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报纸、杂志、电子显示屏、橱窗审核登记表.doc

附件3: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二级单位媒体审核备案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