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关于报送2024年各系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5

为加强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高质量发展,同时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培训的实效性和有序性,按照《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32号)规定现就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培训计划

报送范围为经各同意的2024年拟进行课程进修、实践锻炼国内访问学者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等人员的各类进修培训计划。其中,教师挂职锻炼单位原则上应是校企合作单位计划进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二、教师进修培训申请程序

个人向所在提出正式申请,经所在审批同意后,由各系统一报学审批。通过审批的项目或人员将人力资源部反馈给各系部,然后由各按计划组织实施。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对于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给予资助。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32号)规定及相关协议执行。

三、报送要求

1.应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建设规划,结合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教师发展需要,合理制定本单位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切实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教师进修培训的覆盖面。

2.教师进修培训期间需填写《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周志》,结束后需填写《教师进修培训鉴定表》,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各系部于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人力资源部4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孙老师。

 

附件: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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