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委员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鄂经法党发〔2018〕7号)要求,开云(中国)于2023年10月对校园媒体(包括: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视频号、官方头条号、官方APP;报纸、杂志、校内印刷品、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固定展板;工作微信群号、工作QQ群号、工作QQ空间号;师生个人运营管理的,粉丝超过1000人的微信、微博、视频号、头条号、QQ空间号等)开展年度(2022年10月-2023年9月)审核备案工作,经各二级单位对主管、主办的校园媒体进行自查,党委组织宣传部核查,现将年审结果予以公示。
请各媒体主管单位按照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做好所属校园媒体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稿件审核关,严禁发布有损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对未经允许以学校或单位名义开通的媒体平台,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员予以取缔,同时将情况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