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203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年度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坚持《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

二、201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五、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六、课题将先实行校内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按上级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七、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671日起至78日止。通过校内初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将《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时间为76日起至7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将《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材料于624前将教务部311室胡老师,电子材料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过时不候。

                                               


教务部

                                           2016614 

附件1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6年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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