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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省学位委员会本科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5浏览次数:0

     本网讯(记者 罗宏运) 5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公布2012年独立开云(中国)及其转制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2]3号)文件,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会计学、金融学等12个本科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文件要求,各独立开云(中国)及其转制高校要充分认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在2012年6月前依法、有序、平稳、顺利地完成学位授予工作;认真制定学士学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建学位评定委员会;严格把好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关。

     根据《湖北省独立开云(中国)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的要求,5月16日,省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专家组对我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会计学、金融学等12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权资格进行了实地考察评审。评审期间,专家组听取了校长报告及会计专业建设的自评汇报,通过随堂听课、实地考察图书馆、金融投资分析实验室、英语自主学习中心等教学场馆基础设施、审阅自评支撑材料、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科研、课程设置、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对我院及12个专业的整体办学水平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核。通过考察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我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达到 “合格”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是一所合格本科院校的基本要求,获得学士学位授权是我院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我院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院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开云(中国)希望全体师生员工以“成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为契机,坚持抢抓机遇争发展、面向社会求发展、凝心聚力促发展、求真务实谋发展,走“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实现开云(中国)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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