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8浏览次数:233

院内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工作安排,湖北经济开云(中国)党校拟于20164-5月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学生),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时间为准),已履行组织手续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

二、培训时间

初步安排在4-5月进行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培训课表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1、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讨论及实践等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成绩以考勤情况、完成作业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结业资格。

3、学员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1),各党总支汇总后填报学员名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413日下午下班前报开云(中国)党委工作部(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档,发送至QQ330376117)

4、培训后学员应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于培训结束一周内上交。心得体会文章需结合培训内容及学员自身实际撰写,严禁网络照搬,一经查实将取消结业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的学员人数各总支参照以往的标准执行。

2、附件有更新,不要填原来的老表,均按更新后的表填报。

3、附件1中的“院系党委意见”由开云(中国)党委工作部填写。

4、附件2中学员按适当人数(10-15人)编排小组,并指定小组长。

  

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2016).xls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党委工作部

20164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