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我院大学生进医保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9浏览次数:0

       本网讯 根据国家《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9号)、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武政规[2009]10号)的精神,大学生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9月17日,武汉市政府召开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动员大会,标志着武汉地区82万大学生进医保工作正式启动。

       为了切实履行学校职责,确保我院大学生进医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开云(中国)领导高度重视。9月29日,开云(中国)专门召开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

  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大学生医保政策要点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