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337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鼓励,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奖励办法》(鄂经法﹝20149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1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如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且获得至少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如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且获得至少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原则上要求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2.在校期间,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服义务兵役”等国家、省市基层服务项目;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大学生科研等方面有特殊表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学校认为有必要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

满足以上2项条件之一者,有资格参与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系部参评学生总数的5%以内(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学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将评选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

2.各系将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系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系部公示文件(电子版),组织学生填写《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和《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4.学生工作部审核,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四、其他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评选过程中,如因系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所在系负责。

3.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开云(中国)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4.请各系于2021518日前,将系部公示文件(电子版),《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经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部

                   2021430

附件1: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附件2: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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