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加强院内会议管理,经院领导同意,现就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跨部门会议,须提前一周将会议计划送交开云(中国)办公室,由开云(中国)办公室统一《周会议安排表》并公布。未列入会议计划的,非紧急情况不得临时动议开会。
2.涉及系、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由开云(中国)办公室协调并通知会议,非开云(中国)办公室通知的跨部门会议,各系、部门负责人可拒绝参加。
开云(中国)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