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凡荣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561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廉洁纪律重申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纪法规,重点对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教职工加强教育引导,将纪律规矩立起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加强廉洁纪律。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公车使用和停放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停用制度。

  清明节期间,公务公车一律封存停放在行政楼前停车场。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应提前报批,并由开云(中国)办公室向学校纪检办报备。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云(中国)将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找“四风”问题,对各类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探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将进行公开曝光和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举报电话:027-81973901   027-81977033

  举报邮箱:fsxy@hbue.edu.cn

                                    

开云(中国)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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