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中期实训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系(部)成立中期实习实训工作小组,分专业分别拟定中期实训工作方案。中期实训工作方案应包含:实训目的、内容与要求、方式与日程安排、场所与教学组织(包括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实习点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等)、安全纪律、考核要求、经费预算等内容。年底将按照各系(部)报送方案中的中期实训的具体安排情况核算实践教学工作量.涉及到校外指导的务必写明具体的校外指导方案、指导天数、实习指导老师名单等详尽内容,方案中没有按要求进行详尽说明的年底一律不予认定实践教学工作量。
2.各系(部)做好实习师生的动员工作,对学生讲解实训内容与要求,以及安全、纪律教育;联系并落实好实训场地,签订实习协议,并在明确安全保障条款,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学生安全。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
3.中期实训的形式分专业、班级或小组集中组织。中期实训的时间安排原则上应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进度表与周数执行。考虑实习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各系(部)可以灵活安排时间和进度。
4.指导教师在中期实训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教育。各系(部)在实习期间应组织实习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中期实训的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训报告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评分标准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学生中期实训成绩。
6.各系(部)应及时汇总学生中期实训成绩,总结各专业中期实训的效果和问题,分别撰写各专业中期实训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应包括实习进度的安排、实习效果、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7.中期实训工作借助校友邦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做好学生实习实训的全过程管理,实习实训结束后,从校友邦系统导出学生的实习实训报告及相关实训材料,做好电子归档工作,有真实实习场景的中期实训环节在实习结束后次月需将实习数据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二、材料报送
1.6月11日前,各系(部)将中期实训工作方案纸质档(签字盖章)及电子档报送教务部311室。
2.中期实训结束2周内,系(部)汇总学生中期实训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向教务部报送中期实训总结报告。
教务部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