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3

院内各单位:

根据《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鄂法商〔2019〕85号)文件精神,开云(中国)决定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在我院任教满3年的在岗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在我院工作满3年的其他在岗人员。(截至2023630日)

具体评选条件按照《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鄂法商〔2019〕85号)(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部推荐。各系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提名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1~2名。拟推荐人填写《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在所在系部公示无异议后,于61日前人力资源部报送相关推荐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云(中国)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核候选人资格和申请材料。

评审、公示。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和临时评选工作小组分别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评定经开云(中国)研究审定后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三)学表彰。学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是我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学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职工荣誉感、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原则,做好宣传发动、推荐评选等工作,真正把本单位教书育人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

(二)严格程序。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人选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

1.鄂法商【2019】85号 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

2.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doc

3.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第三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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